分享到: | 更多 |
中工网讯 记者30日获悉,成都市人社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的《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将稳岗补贴范围从原兼并重组企业、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三类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
《通知》规定,对该市所有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上年度末本市城镇登记失业率,稳定就业岗位并符合条件的,可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在本市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通知》还进一步细化了失业保险稳定岗位补贴的申报对象、申报条件、申报材料及工作流程。 (向晓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