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详解


【导读】失业保险制度属于社会保障制度主要组成部分,其主要目的就是确保暂时失业人员失业期间基本生活,促进再就业,维护社会安定与和平。为了规范失业保险支付流程,确保失业保险金安全,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金作用,避免出现骗取失业金现象的发生,我国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只有满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方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下面我们小编为大家详细讲解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以及停止情形,希望能帮到大家。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根据我国社会保障部门颁布实施的《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满足以下条件失业人员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领取失业保险金: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
2、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失业保险缴费义务满1年;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4、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备注】: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情形:
1、重新就业的;
2、应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5、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6、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7、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领取期限: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说明
部分城市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深圳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上海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广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东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长沙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惠州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青岛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娄底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
【举例】:王先生,深圳某企业职员,已经缴纳失业保险3年,因合同到期导致失业。不知王先生这种情况能否申领失业金?是否符合条件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现行深圳失业保险金每月多少?如何申领失业金?需提供哪些资料?
【说明】:
1、根据我国失业保险条例及深圳失业保险条例规定,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连续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已办理失业登记,有求职意愿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通过上述描述,王先生缴纳失业保险费3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因此王先生只要办理失业登记即可申领失业保险金。
2、在深圳领取失业保险金流程比较简单,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深圳社保机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及受社保机构委托的银行窗口申领失业保险金即可。规定资料包含身份证、失业登记证明、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书面证明等等。
3、现行深圳失业保险金每月发放金额为1446.4元/月。
4、如需了解详情,欢迎拨打0755-12333进行详细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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