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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通辽市失业保险金每月增加120元

2016-09-30 08:00:08 无忧保

  10月29日,科区失业人员刘淑梅领到了本月的失业保险金。她告诉记者:“这个月领到的失业保险金,比上个月多出了120元。”记者从通辽市就业管理局获悉,从10月起,通辽市调整失业保险标准,每月增加120元,月末发放。

  失业保险金最多可领取24个月

  记者了解到,今年通辽市最低工资标准有所调整,与此同时,也对失业保险标准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标准为,第1至12个月,每月按照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第13至24个月,每月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科尔沁区、霍林郭勒市第1至12个月每月发放标准为1000元,第13至24个月每月发放标准为875元;开鲁县、扎鲁特旗第1至12个月每月发放标准为920元,第13至24个月每月发放标准为805元;科左后旗、科左中旗、库伦旗、奈曼旗第1至12个月每月发放标准为840元,第13至24个月每月发放标准为735元。

  申领失业保险金前要办就业失业登记

  记者了解到,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前,需要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所需材料包括:所在旗县市区人力资源登记表(右下角街道意见处盖单位公章);户口薄复印件(包含首页及本人所在页);身份证复印件两份;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复印件;二寸照片一张。手持相关材料,至所在旗县市区就业管理部门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所需的材料包括:劳动合同、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失业保险缴费证、失业金申领表、入网登记表、培训登记表、就业失业登记证。

  记者从通辽市就业管理局失业保险科了解到,受理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时间为每月1日至10日。在材料齐全的情况下,申请当月月末即可领取失业保险金。

标签:   失业保险金保险金保险失业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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