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起调高渭南市失业保险待遇


失业保险是对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但是随着物价上涨,失业人员的生活水平很难达到以前,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生活水平,从2013年1月1日起,渭南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进行调整。
渭南失业保险待遇调整的依据:《陕西省〈失业保险条例〉实施办法》规定及《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陕西省失业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渭南市失业保险待遇调整的具体内容:调整后的标准为二类工资区(临渭区、韩城市、华阴市、潼关县、大荔县、高新区),由682.50元/月调整为787.50元/月;三类工资区(华县、富平县、蒲城县、白水县、澄城县、合阳县),由637.50元/月调整为712.50元/月。
相关链接:
渭南市:其地处陕西关中渭河平原东部,是陕西省和西部地区进入中东部的“ 东大门”。其还是是全国重要的商品农业基地,工业以电力、煤矿、木材为支柱,矿产资源丰富,其中钼矿储量位居全国第二。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