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惠及260多万名参保人员 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9日发布消息: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广西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广西现行的失业保险费率做出调整。
文件要求,从2015年3月1日起,广西失业保险费暂由现行《广西壮族自治区失业保险办法》规定的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2%降至1.5%,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率由1%降至0.5%。
本次广西失业保险费率降幅达到三分之一,惠及全区260多万名失业保险参保人员。费率降低后,预计全年将为广西用人单位和职工减负近10亿元,有利于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