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乌鲁木齐关于进一步扩大失业动态监测样本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失业动态监测工作机制,提高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合理性、科学性、有效性,更好地支撑就业形势分析和宏观决策提供参考。针对当前我市失业动态监测工作中存在的监测企业数量还不够多,企业样本在行业、区域等分布代表性不强的问题,决定自今年11月起将增加监测样本,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扩大监测样本具体安排
(一) 监测样本实行属地化管理,由各区(县)负责审
核、上报,开展辖区失业动态监测工作。
1、安排专人负责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切实保障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实施定期监测。监测工作统一使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发的失业动态监测系统V2.0采集版系统软件。2015年12月20日至25日首次上报建档期监测数据(人社部上报数据系统网址:www.sydtjc.cn)。
(二)对新增监测样本的安排
增加和调整监测企业数量后,由现有的80个,增加到110个。
1.新增范围:一是将自治区国资委直接监管的12个企业(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以及市国资委监管的当地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纳入到监测范围;二是将自治区重点支持的服装企业(乌鲁木齐市希曦服饰设计有限公司)纳入监测范围;三是适当增加中小微企业监测数量。
2.各区县监测样本新增数量应不少于以下规模:沙依巴克区5个、天山5个、米东区5个、水磨沟5区个、高新区(新市区)10个、经济开发区(头屯河区)10个、达坂城区2个、乌鲁木齐县2个。
3.新增监测样本的行业分布、企业规模、所有制分布以及样本的稳定性应遵循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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