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从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结合各市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我省自2015年7月1日起,调整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威海市所辖区域上调到每人每月950元,枣庄、济宁、泰安、日照、莱芜、临沂市所辖区域上调为900元,德州、聊城、滨州、菏泽市所辖区域上调为850元。
据悉,我省自2007年至2015年已连续9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今年,在综合当前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状况的基础上,主要考虑物价上涨、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失业保险基金承受能力等因素,再次较大幅度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这次调整后,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平均达到每人每月900元,每人每月比原标准平均增加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