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费率下调 4个月减征1096万元 企业和职工负担更轻了
昨日,记者从市就业管理处获悉,自乐清市今年下调失业保险费率后,截至4月底,全市失业保险基金减征1096万元,其中单位缴纳部分为548万元,个人缴纳部分为548万元,预计全年少收失业保险基金可达4047万元。
今年1月1日起,我市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5〕3号)文件精神,将失业保险费率统一由3%降至2%,其中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降至1.5%、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降至0.5%,共同缴纳失业保险。
“以月薪3000元的职工为例,费率下调后,每月职工少缴15元、企业少缴15元,全年共少缴360元。我市共有15万参保职工和11907家参保企业,该政策调整后,预计全年可以为企业和职工减轻负担4070万元。”市就业管理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失业保险费率的下调,不但降低了企业用人成本,促进了就业,同时还增加了职工收入,惠民性质显著。特别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情况下,企业迫切需要“轻装上阵”,使企业将有更多资金用于发展创新,职工个人将有更多的钱用于消费,对促进我市经济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