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投保险网(http://insurance.cngold.org/)9月9日日讯:记者昨(8)日从市就业服务管理局获悉,随着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大幅提高,按照《四川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也随之调整。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与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一样,自今年7月1日开始执行。
今年我市月最低工资标准上调后为1380元。根据失业保险金标准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执行的规定,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后,发放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75元提高到966元。
“我市7月、8月的失业保险金目前已按原标准发放完毕,将在发放9月份失业保险金时补发7月、8月调标差额部分。”市就业局失业保险科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我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6.3万人,有4271名失业人员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
据了解,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