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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失业保险基金适用范围扩大


温州市扩大失业保险基金适用范围 日前,温州公布《关于扩大温州市区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扩大失业保险基金适用范围,实施项目调整为7大类10大项。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创业带动就业、高校生就业等项目,均可获得一定额度的补贴。 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原先的失业保险金支出对象仅针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的待遇享受,此次将享受对象范围扩大,凡有参加失业保险的对象均可享受相关补助。 根据实施意见,此次扩大支出的享受对象为参加失业保险(含参加过失业保险)且符合扩大支出具体项目规定条件的人员和单位。失业保险金扩大支出主要用于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项目,如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以及小额贷款担保基金等7大类,项目内容则涉及中小微企业、困难企业、创业者、高校毕业生、失业人群、员工制家政服务等10项保险补贴。 据悉,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日前开始申报,其他项目补贴申报将逐步推开。 中小微企业:最高可获当年度失业保险单位缴费部分的50% 失业保险基金将用于企业补贴,帮助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根据规定,符合产业转型升级方向,依法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并按规定连续2年履行缴费义务且劳动关系稳定、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稳定就业工作,上年度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人数(自然减员及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除外)少于单位上年度平均参保人数3%的中小微企业,将给予稳定就业失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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