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物价上涨与低收入群体价格补贴联动机制自2011年开始试行,并于去年7月正式下发文件,对联动机制进行了完善。根据相关规定,连续3个月,每月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同比涨幅达到或超过3%时,将启动联动机制。
符合价格补贴条件的人群包含几类:成都市城乡低保对象、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市属福利机构集中供养的“三无人员”及孤儿;在该市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领取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领取国家助学金的市属地方大中专(含高职、中职)在校学生。在物价涨幅较大时,根据实际情况,成都市还将适当扩大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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