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困难的2012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年度未实现就业的可申请
从12月20日开始,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领取失业补助金了。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届时困难家庭的2012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在本年度未实现就业的,可持有关证明,到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所属失业保险机构申领失业补助金。
按照规定,失业补助金申领发放期限为每年的1至6月,标准为毕业生户籍所在地失业保险金最低标准的90%,领取期限最长为6个月。根据这个标准,去年补助金为每月486元,今年根据目前失业保险金执行标准,补助金比去年有所提高,每月可发放567元。
目前,此项工作即将开展,从12月20日开始,凡生源地系本市户籍,属市区户口的可到市人社局失业处申请,属于其他县(市、区)户口的,可到当地失业保险服务机构申请。该局工作人员提醒未就业毕业生,可相互转告,尽快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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