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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失业保险费率下调,9-12月单位和个人少交50%

2016-10-18 08:00:14 无忧保

记者从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济宁市将对失业保险费率进行阶段性降低,参保单位和个人9月份到12月份的失业保险费按照分别降低50%的比例进行征缴。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工伤失业保险科负责人告诉记者,为减轻参保单位负担,同时结合今年以来济宁市失业保险金的收支情况,济宁市将对9月份到12月份的失业保险费率进行阶段性降低,将原来参保单位和职工共计承担的3%(单位承担2%,个人1%)降低到1.5%,这就意味着单位和个人都减轻了一半的负担。

  按照今年企业职工社会保险最低月缴费基数1686元计算,仅此一项,政府每月就能为参保单位和44万参保职工减轻负担1000万元。此举将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就业的作用,使广大企业职工享受到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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