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吉林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的如何办理?

2016-10-20 08:00:13 无忧保

  吉林关于申领失业保险金相关材料及条件公布

  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具备的条件及出具的材料

  《吉林省失业保险办法》中所说的失业人员,是指已在参保企业就业并转失业人员。

  申领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要具备3个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时,需出具下列证明:

  1.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3.《吉林省失业就业登录证》; 

1234下一页

标签:   保险金保险办理失业失业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