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调整失业保险待遇


日前,继陕西省调整最低工资标准之后,从省人社厅又传出最新消息,陕西省对失业保险有关待遇标准进行调整。新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一类工资区 750 .00元/月,二类工资区 682 .50元/月,三类工资区 637.50元/月,四类工资区 592 .50元/月。与失业保险金标准相关的失业保险待遇随之相应调整,从2012年1月1日起执行。(记者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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