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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讯:近日,记者从市人社部门获悉,为建立健全失业保险费率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市人社、财政、地税部门联合下发了《转发关于调整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通知规定从2016年3月1日起,我市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规定的2%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由1.5%降至0.8%,个人费率由0.5%降至0.2%。
政策执行期到2020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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