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劳动就业管理局为切实保障失业人员基本生活,全面提高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由630元/月提高到858元/月,人均月增资228元。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应城市最低工资标准将调至1225元,按照失业保险金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70%的政策,该市将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提高到858元/月。新标准从今年9月1日开始执行,失业保险金提标将惠及失业人员近400人。
为确保提标后的保险金及时足额发放,该局认真做好政策宣传、衔接及提标后的资金预算等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待遇按新标准足额发放到位。(应城人社局 李振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