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失业保险金的申领手续

2016-10-24 08:00:16 无忧保

(1)申领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非因本人意愿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

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2)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名单和档案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报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3)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及时到当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4)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时应当填写《失业保险险申领表》,并出具以下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明;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就业服务机构要求出具的其他证明。

(5)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在接到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经审核符合条件者,从其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发失业保险金。

标签:   保险金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