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累计缴费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2016-10-24 08:00:16 无忧保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的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前,按国家规定计算的工龄视同缴费时间,与<<失业保险条例>>发布后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合并计算.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后不满1年再次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其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

标签:   失业人员保险金保险失业失业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