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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提高

2016-10-29 08:00:11 无忧保

金柚网8月5日讯:从厦门市人社局了解到,7月起,因最低工资标准调整,厦门市的失业保险金三档标准也分别从1122元、1188元、1254元提高到1275元、1350元、1425元,分别提高153元、162元、171元。

7月,全市共有17075名失业人员按新标准领取了失业保险金,共发放失业保险金2292万元,当月共增发失业保险金277万元。

【失业保险知识】

本市户口失业人员申请失业保险金

办理条件

1.本市户口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已办理失业登记,且在失业后两个月内申请有效;

3.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非个人辞职)并有求职要求的

申报材料

1.本人《就业和失业登记证》、《养老保险手册》、《劳动就业手册》原件(有办过的需提供);

2.本人有银联标识的厦门市的银行卡;

3.本人社会保障卡

4.2003年以前就业,首次申请失业保险金的,须提供本人档案(档案内含劳动合同和招工登记表或市人才中心开具的人才介绍信);

5.异地调入厦门的须提供调入前地区失业保险经办部门开具的《失业保险缴费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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