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公布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新政。4月1日起,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将可通过银行账户进行,失业保险金将由北京市社保中心委托代发银行统一发放。这意味着失业者可以从个人银行账户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不再由区县、街道发放了。
发放时间:统一为每月17日
市人力社保局昨天发布《关于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的通知》,规定自4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流程,统一全市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时间,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17日就可以领取到保险金,方便了失业人员。
此前,失业保险待遇资金发放是经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最终由街乡社保所发放给失业人员。本市共有300多个街道乡镇社保所,每个社保所都各自规定发放失业保险金的时间,发放时间不同,既不便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也不利于社保基金的监管。
失业人员可自选开户银行
此前,失业保险金发放都是经过市、区县、街道(乡镇)三级,最终由街(乡)社保所发放给失业人员,每个社保所各自规定发放时间。今后调整为银行发放,意味着发放的时间也将统一,固定为每月17日,失业人员在申领失业保险金的次月17日后就可以领取。
失业人员可自选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个人账户,在总共13家代发银行和邮政储蓄所中自选一家办理存折(卡)。
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来由社保所发放时,相当于有300多个风险点;改为统一由社保中心发放后,失业管理系统将与社会保险五险系统实现互通互联,降低了资金流失的风险。同时,也能够减轻区县、街道社保所工作人员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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