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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为失业人员办理职工医保 失业人员尽快递交个人资料

2016-11-01 08:00:11 无忧保

  2月28日,记者从运城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目前,运城市正在为失业人员(指办理了失业手续且正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手续,请失业人员尽快与当地失业保险管理服务机构联系,递交个人相关资料。失业人员随后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1、目前正在办理职工基本医保,失业人员需提供相关资料

  运城市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范主任说,根据《社会保险法》以及山西省财政厅、人社厅联合下发的文件,运城市13个县(市、区)目前正在推进为失业人员办理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随后,运城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均被纳入职工医保范围,失业人员从参保当月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失业人员在办理职工医保手续时,需携带身份证复印件、1寸彩色免冠近照(两张)、失业保险手册到其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

  2、医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无需交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交费基数,按月足额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交费比例和划入个人账户的比例,按统筹地区政策规定执行。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应交纳的基本医保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交费。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作为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交费开户单位,从2012年1月起为参加职工医保的失业人员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相关手续。

  各县(市、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审核本县(市、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交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标准及金额,并将所需资金进行汇总,报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后,进行转账划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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