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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办理程序

2016-11-02 08:00:15 无忧保

  失业保险关系异地转移办理程序

  1.申请范围

  已办理失业登记,而本人户口不在本地,需将失业保险关系转往户籍地的失业人员。

  2.携带资料

  ⑴失业证、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⑵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同意接收函,并注明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户银行、户名、账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3. 办理程序

  ⑴持第2项规定的材料,到市社保中心填写《洛阳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移登记表》;

  ⑵市社保中心审核批准后负责失业保险金及其他相关资金的划转;

  ⑶市社保中心将其档案转移至迁入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标签:   异地转移办理程序保险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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