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鹏)昨天,市人社局公布了本市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的相关实施细则。从领取的第13个月起,本市失业保险金一律按752元/月标准发放。
在现行基础上,本市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每档增加120元。但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52元发放。此外,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468元调整到588元。
调整后的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自2011年1月1日起执行。
失业保险金一年后不分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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