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具有“保生活、促就业、防失业”三位一体功能,是民生工作的重要一环。去年以来,江苏省丹阳市通过强化出台文件、落实新政、加大宣传、强化管理四方面措施,失业保险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截至2015年12月底,丹阳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2.6万人,失业保险基金征缴4730万元。全年累计发放特困企业职工解困金269.67万元,为4136名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金2554余万元、医保补贴534余万元。
????出台失业保险参保范围规范文件。出台《关于失业保险费统一征收的通知》(丹人社发[2015]112号),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在该市行政区域内,凡已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各用人单位,统一征收失业保险费,并与基本养老保险等保险费统一结算,以实行统一征缴。
????积极省、市落实失业保险新政策。一是执行失业保险费率下调。按省、市要求及时将失业保险缴费比例从3%下降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从2%下降为1.5%,个人缴费比例从1%下降为0.5%。二是启动丹阳失业保险企业稳定岗位补贴申报工作。对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严重过剩以及淘汰落后产能的企业,采取有效措施不裁员、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稳定岗位补贴。
????加大失业保险政策宣传。通过进厂入企,宣讲失业保险政策;依托“人社政策服务镇企行”活动,奔赴全市13个镇(区)发放政策宣传单、现场答疑解惑;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以及微博、微信手机APP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提高民众对失业保险的知晓度,提高企业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的自觉性。
????强化失业保险日常管理。完善失业保险工作规范,优化经办业务流程,方便百姓办事。与此同时,规范失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采取系统、人工两重比对的方式,剔除240名边就业、边领取失业保险金“伪失业人员”,挽回失业保险基金损失100余万元。(丹阳市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