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北省财政厅联合发文再次上调了全省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标准,竹山县由原来人均每月630元增加至770元,月均增加140元,增幅达22%,新标准将从9月1日起执行。
近年来,湖北省多次上调失业保险待遇,竹山县积极执行该项政策,严格兑现失业人员待遇,2014年共兑现失业保险金177万元,342名失业人员受益,2015年1至8月共为610名失业人员落实失业保险待遇152.95万元。该县在落实失业保险待遇的同时配合稳岗补贴、价格补贴、医疗保险补贴等政策有效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为失业人员再就业提供了得力保障,逐渐形成了“以发放促进征收,以征收保障发放,稳定下岗人员基本生活”良好格局。(高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