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维护公民参加失业保险和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进一步规范我市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近日,高邮市人社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和扬州市委、市政府《2015“三直接”十大环节操作规范》文件精神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订了《失业保险待遇申领环节操作规范实施细则》。
细则共分为六章,分别为总则、单位申报、待遇核定、申领发放、跟踪管理、附则。规范了自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至享受完应当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为止所涉及的各操作环节。今后,在失业人员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它相关失业保险待遇方面将严格按照细则刚性执行。确保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高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赵蒋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