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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社厅和财政厅日前联合发文明确,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且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每年 可一次性享受稳岗补贴,补贴所需资金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
据介绍,河北省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企业稳岗政策实施范围已经由兼并重组、化解过剩产能、淘汰落后产能等企业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对于上年度采取有效措施稳定就业岗位 且无裁员的企业,可按照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40%给予稳岗补贴;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满1个百分点的企业,可按照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 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给予稳岗补贴;裁员率低于统筹地区登记失业率不足1个百分点的企业,可按照不超过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20%给予稳岗补贴。
2014年以来,河北省共为289户企业发放稳岗补贴8.64亿元,享受补贴人数23.1万人。(王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