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扣工资辞职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对于打工者来说,不管是工地上的工人,还是高楼大厦的白领来说,都是希望可以赚到更多的钱,领取更多的工资。因此对于公司克扣工资的行为是非常反感的。
近日, 有人问,因此克扣工资离职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吗?可以领取失业保险基金吗?答案是可以的。
案例:
王某于2011年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从2012年6月以来,为了防止职员跳槽,公司规定每月从职工工资里扣除300元作为押金。
王某不服这种行为,遂于10月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其经济补偿并办理失业保险手续。但是遭到公司拒绝,王某遂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结果是仲裁委依法支持了李某的申诉请求。
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第2项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人员,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4条第3款规定:“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被用工单位开除、除名和辞退。”
虽然本案例中王某是主动辞职,但从实质看,王某辞职是由于单位无故克扣工资引起的,并非出自本人意愿,所以王某在缴纳了失业保险费1年的前提下,是可以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所以公司应该支付给李某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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