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韶关市5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2016-11-06 08:00:10 无忧保

  记者从市人社局了解到,韶关市将从5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由原来的每月808元上调至每月968元。


  据了解,失业保险金是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计发的。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副科长梁美兰:“根据省市有关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从5月1号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从1010元提高到1210元,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我们的失业保险金从原来的808元提高到968元,大概是增加了20%。”


  目前,全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有2634人,根据相关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最长不超过24个月,而且领取保险金的期限与其参加失业保险的年限有关。


  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科副科长梁美兰:“符合领取失业金的失业人员,缴费满1至4年的,每满1年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1个月,缴费满4年以上的,每超过半年增加领取一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另据了解,随着最低工资标准的调整,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也同步调整为1210元。按照当前的缴费比例测算,用人单位按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的职工的缴费工资之和的1.5%缴纳失业保险费,职工以本人工资的0.5%缴纳失业保险费。若以1210元为缴费基数,用人单位每月每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由15.15凶上调至18.15元,职工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用由5.05元上调至6.05元。

标签:   失业保险金保险金保险失业失业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