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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个人失业主保险

2016-11-08 08:00:12 无忧保
   问:太原失业保险领取时,交了18个月,一年领3个月的失业金,剩余的6个月作废了吗,还是累积到下一轮?   答:失业金领取时长由《社会保险法》作出统一规定,但各省会在此规定下拟定各自执行细则的。必然是“缴费满一年不满二年的,领取时长……”,按照时间段确定你的领取时长,所以不存在你缴那六个月缴费作废的说法。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

标签:   保险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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