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积极落实失业保险降费扩支政策 充分发挥失业保险稳岗促就业作用 今年以来,为贯彻落实云南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作用,减轻企业负担,支持企业稳定岗位,云南省财政厅、人社厅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稳定岗位促进就业作用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5年3月1日起,全省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统一从3%下调为2%,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2%下调为1.4%,个人缴费费率从1%下调为0.6%,进一步减轻了用人单位及个人的负担。同时,对符合补贴政策的企业及个人,通过给予企业稳岗补贴、失业人员创业补助金、特困失业人员社保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方式,给予补贴补助,帮助企业及个人脱困。
截至9月底,全省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到240.18万人;征收失业保险金共计17.36亿元,降低失业保险费率使失业保险基金减少征缴5.43亿元,预计全年将减少征缴8.3亿元;发放失业保险金支出共计6.5亿元,保障了11.05万人次参保缴费人员失业后的基本生活。今年首次实施补贴政策以来,共发放稳岗补贴2.68亿元,享受补贴企业户数累计达815户,受惠职工21.07万人,其中,对实施兼并重组、化解产能过剩、淘汰落后产能三类企业发放1.51亿元稳岗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