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劳动保障部门获悉,今年本市将进一步加大城乡统筹的就业政策力度,建立健全平等就业制度,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今年,劳动部门将建立统一的就失业管理制度,将外来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纳入就失业管理范围,进行就失业登记,核发就失业证,提供平等的就业服务。
外地与本市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在城镇常住地稳定就业满6个月,失业后可进行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给予失业保险待遇。
津报网-天津日报
进城务工人员可享失业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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