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能领多少工资?-失业保险领取 2017-03-08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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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6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 本企业工龄不满2年者,为本人工资60%;
第四章 关于因工负伤、残废、死亡待遇的规定 第十一条 工人职员在下列情况下负伤、残废或死亡时,应享受因工负伤、残废或死亡的待遇: 一、由于执行日常工作以及执行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临时指定或
[发文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号] 京劳社就发[2004]121号 [发文时间] 2004年9月7日 [生效时间] 2004年9月7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 文 号] 劳社部函〔2002〕69号 [发文时间] 2002年4月12日 [生效时间] 2002年4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
[发文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发 文 号] 劳社部函〔2002〕69号 [发文时间] 2002年4月12日 [生效时间] 2002年4月12日 各省、自治区、直
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失业人员及时获得失业保险金及其他失业保险待遇,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参加失业保险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以及
失业保险金申领 第四条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
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应填写《失业保险金申领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明; (二)所在单位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 (三)失业登记及求职证明;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