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领取 2017-03-08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失业人员符合《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是指下列人员: (一)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失业保险关系转迁 第二十一条 对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与本人户籍不在同一统筹地区的,其失业保险金的发放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提供由两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协商,明确具体办法。协商未能取得一致的
[发文部门]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 文 号] 京劳社就发[2005]39号 [发文时间] 2005年4月2日 [生效时间] 2005年4月2日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问题的复函 河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你厅《关于破产企业职工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后能否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请示》(豫劳社函
[发文部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发 文 号] 劳社厅函[2000]108号 [发文时间] 2000年9月7日 [生效时间] 2000年9月7日 重庆市劳动局: 你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 (国发 [2005]35号)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的认定、审核程序 可申请享受再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企业实体包括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商贸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