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失业保险缓缴的规定 2017-07-24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失业保险费缓缴手续,核定缓缴期限:(一)人民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进
保你社保不断缴
0571-22931819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十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失业保险费缓缴手续,核定缓缴期限:(一)人民法院已受理破产申请,进
《郑州市失业保险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用人单位和职工:(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其他城镇
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都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
一、缴费基数:《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城镇企业事业单位的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工资总额,个人缴费基数为本人工资总额。单位工资总额按照国家有关工资政策予以认定其构成和
失业保险待遇是由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等构成。1、失业保险待遇中最主要的是失业保险金,失业人员只有在领取失业保险
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四
一、一次性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的范围: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登记的下列失业人员,可以一次性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和门诊医疗补助金。经区县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就业
《失业保险条例》中对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法律规定:第十七条 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