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取失业保险金的 有什么后果 2017-07-24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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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28条的规定:不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骗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失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责令退还;情节严重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
失业保险,就是当你失业了,可以到政府设立的社会保险机构那里领取相应的失业保险金。《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8条的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应由本人按月到经办机构领取,同时应向经办机构如实说明求职和接受职业指导、职业培训情况。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5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停止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一)重新就业的;(二
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14条的规定: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知本人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4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
首先,要在法定期限内申领,根据《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第6条的规定:"失业人员应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其单位失业保险业务的经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18条的规定:失业保险金的标准,按照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高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水平,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