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福田区一群退休老人正在开展文化活动。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近日说,人社部门不断完善方案设计,按中央决策出台实施,解决养老金“双轨制”。
按中央决策完善方案
胡晓义说,党中央把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之一提出,既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到现阶段,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的客观要求,也是对近年社会关注的“双轨制”问题的积极回应。
“总的思路是依法依规,适应特点,平稳过渡。”胡晓义说,“按照我们对三中全会决定精神的初步学习、领会,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大体应包括几个方面:一是机关事业单位实行与企业总体一致的统账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模式,体现公平。二是实行单位和个人缴费,建立社会化的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统筹互济,均衡单位负担;三是改革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基本养老金水平与个人历年的缴费水平、缴费年限挂钩,体现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权利与义务相对应,更好体现整个职业生涯的贡献。四是改革基本养老金待遇调整办法,建立兼顾各类人员的待遇确定和调整机制,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及各方面的承受能力相适应;五是建立职业年金,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改革过程中,要做好新老制度衔接,力求平稳顺利。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有关部门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问题进行了较长时间的研究,并在局部地区进行了试点。”胡晓义说,“我们将继续深入调研,细化方案设计和测算,并在通过各种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群策群力,凝聚共识,不断完善方案设计,适时出台实施。”
解决“双轨制”必须提上日程
胡晓义介绍,目前各国对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制度安排,有的是统一制度(单轨),有的是分别建立制度(双轨)。但总的趋势是在基本制度上逐步合并,在具体政策上体现职业差别。
他介绍,我国的养老保险“双轨制”形成有着特定的历史原因。改革开放以前,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的退休制度是大体一致的——职工都不缴社保费,退休时都按基本工资的一定比例计发退休金,都由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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