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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威海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新消息

2017-04-21 08:00:01 无忧保

12月31日讯:为方便群众便捷办理参保缴费业务,自2016年起,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居民医保、居民养老保险和档案托管人员社保的集中缴费期均调整为当年的1月1日至4月30日。

根据威海市人社局下发《关于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自2016年起,居民养老保险和居民医疗保险实行一票征收、同步缴费,集中缴费期为每年1月1日至4月30日。文登区居民医保、居民养老保险和档案托管人员社保的集中缴费期也定为1月1日至4月30日,具体缴费时间根据各镇(办)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制定的缴费配档,由村(居)委会提前通知所辖居民。

另外,新生儿须在出生后30日内办理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手续,方可按规定享受免费参保待遇。在校学生医保缴费仍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在学校收缴,时间也为2016年1月1日至4月30日。

文登区社保中心工作人员提醒,居民(含新生儿)一定要及时参保缴费,按照规定,逾期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需全额缴纳包括政府补助在内的保险费,且缴费满3个月后方可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标签:   社会保险保险社会社会保险费保险费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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