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讯:没有工作的个人,能参加职工养老保险吗?昨悉,随州已经依照《湖北省关于创新社会保险政策和服务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自今年10月1日起,打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门槛,只要是劳动年龄段的城乡居民,不受户籍、地域限制,都可以个人身份自愿申请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近日,随州市社会保险局相关负责人针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新政中市民关心的参保年龄、手续等问题进行了解读。
门槛降低:劳动年龄段的居民均可参保
根据《意见》,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及未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年龄段城乡居民,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的(在校学生除外),可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者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应当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原政策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对象是有劳动关系的企业职工和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农民只能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我愿意多交,以后达到退休年纪后拿得多,养老也有保障了”家住随州城区的黄先生参加的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他想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但因没有工作单位,不符合参保规定。得知政策出台后个人可自由转为职工养老保险,当即表示愿意转过来。
目前,在领取待遇人群中,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领取待遇的全省平均水平大约2200元/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大约80元/月,二者有较大差距。在缴纳方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从每年100元-2000元之间有12个缴费档次自选。在缴费人群中,有25%的参保人缴费档次在200元以上。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每年缴费3800元至7000余元,退休后至少可领取2200元/月。《意见》的实施,为城乡居民提高自己的退休待遇提供了新的选择。“同一时间段,参保人只能有一个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要重复参保。”市社保局相关负责人说:“这一新政可让小摊贩、农村户籍的居民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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