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江苏灌南:建立丧葬补助金制度,账户余额可全部继承

2017-04-24 08:00:02 无忧保

  近日,灌南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灌政办发[2015]92号),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制度从2016年1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每人1000元,其个人账户资金有余额的,可依法继承。这一新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减轻参保居民家庭的丧葬费用负担。(灌南县行政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征缴中心窗口 刘昌飞)

标签:   丧葬补助金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