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太白县召开了2016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工作部署会议,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将全面实行个人缴费由银行代扣代缴的社会化征缴方式,参保缴费人员与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县农业银行及邮政银行签订三方协议,由银行划扣协议约定的养老保险费金额到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基金收入专户。
全面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制度不仅提升了养老保险费收缴的进度和质量,而且可以有效降低行政运行成本、确保数据精准、规范票据管理、减轻了基层工作强度,杜绝基金安全隐患,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数据网上传、钱在银行流、帐在系统走”的自动续保工作。同时进一步推行了社会保障卡的使用,更重要的是能有效提升服务质量,使太白县城乡广大参保居民享受更便捷,更高效,更贴心,更满意的服务。
按照太白县居保中心部署,各乡镇在2016年1月底前,完成本镇缴费人员《代扣授权书》签订、银行缴费卡发放;2016年春节前,发动参保缴费人员给缴费卡上存入2016年保费;从2016年春节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面实现银行代扣代缴保费,必须在2016年3月底前全面完成太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缴费、续保、扩面任务。(太白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黄 仲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