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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汉川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 惠及42.7万参保群众

2017-04-24 08:00:02 无忧保

  为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鄂政发[2015]41号)文件精神,近日,汉川市政府下发《关于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通知》,对2011年来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作进一步完善。

  汉川市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个人缴费标准设立14个档次,即每年100元—1000元10个档次(每100元一档)、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相比省《意见》规定再次增加了2500元、3000元2个缴费档次。在政府补贴方面,除省《意见》规定外,对选择年缴费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高标准档次的,市政府另外再分别补贴10元、20元、30元、40元、50元,实行“多缴多补”。在“长缴多得”方面,按照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加发1元标准的基础养老金,其中,按年连续缴费15年以上的人员,对超过15年的缴费年限,每超过1年按2元的标准计发,加发部分所需资金由市财政负担。在丧葬补助方面,一次性丧葬补助金标准由原800元提高到1000元。

  经测算,执行新制度,市政府全年需增加财政资金支出共约486.3万元,将惠及全市42.7万参保群众。按省《意见》规定,新政策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汉川市人社局 徐勋伟 胡昌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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