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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济南:泉城路街道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自查自纠

2017-04-24 08:00:02 无忧保

  山东省济南市泉城路街道按照济南市社会保险事业局的安排部署,根据上级《关于开展居民养老保险基金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的指示精神,重点围绕政策落实、基金征缴、基金管理、虚报冒领等方面,结合实际情况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政策落实到位,统一思想,健全机制。成立居民养老工作组,制定《泉城路居民养老保险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前部署、明确分工、细化责任,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工作扎实开展。采取社区定点宣传、入户走访宣传、电话逐户宣传、社区QQ群宣传多种途径相结合的方式,建设社区政策宣传一条街,制作横幅、政策展板,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以国家政策宣传日为契机开展政策宣传咨询活动,对符合参保条件居民确保通知到本人,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人群选择适合自身实际的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切实保障政策的全面覆盖。

  基金征缴规范,经办准确,服务高效。设立专门服务窗口,统一服务标识,经办流程、参保指南、岗位职责上墙,硬件设施配备齐全,平台建设完善。开展“小班化”业务指导,以会代训,制作政策学习课件、加强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服务素质培训,由被动服务变主动服务,通过每周例会制度、每月信息申报制度,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做好工作组织上报。建立健全信息台账和统计、培训、宣传、示范点建设管理等六大类业务服务台账,加强数据库常态化管理,不断健全人员信息数据常态化更新机制,实现工作管理标准化、流程公开化、台账精细化,努力提高服务质效。

  防止虚报冒领,系统梳理,签字认证。为加强社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杜绝冒领基础养老金现象的发生,人社中心严格执行按月核查申报并集中开展了人员信息公示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系统调出所有发放人员名单并发送给各居认证人员,采取“走出去上门访与请进来拉家常”等多种方式,确保逐人签字认证。每月月底29号到5号由社区联同派出所对当月死亡人员进行核查比对,对于核查出的居民养老参保人员采取电话通知、上门通知相结合的方式,填报《注销登记表》、收集死亡证明、继承人建行卡等相关材料按时逐级申报,确保及时系统待遇终止减员、丧葬费发放,杜绝冒领情况的发生。截止目前,需认证人数225人,成功认证223人,联系不上空挂户暂停发放2人,异地认证1人,暂停停发人员中已有一人主动联系回复并恢复其待遇领取资格。 (泉城路街道办事处 周瑾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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