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全市职工病退申报管理工作,宜城市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注重加强管理,多项举措确保职工病退工作顺利平稳推进。
一是确认申报材料。根据文件规定,凡是符合《劳动能力鉴定管理规定》的,男满50周岁、女满45周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者均可报名。申报者需带齐所申报病种出具的诊断证明、病历以及各种检查报告单等相关可以证明本人病情的材料,原破产企业及档案在就业局托管的企业职工到就业局申报、其他人员到本单位申报,由单位将材料汇总后交由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局窗口养老保险科审理。
二是严格审核病退申报人的档案资料、缴纳社会保险费年限、申报病历、费用清单和发票等,使申报人员资格符合政策规定,杜绝虚报材料等现象发生。
三是为初审合格的申报人建立病退档案,将申报病退人员的姓名、年龄、单位等个人基本信息录入电脑,并于每年的第二季度和第四季度中旬分别将符合病退申报条件的职工资料报送襄阳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复审,对通过复审的申报人员择期统一组织查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对于符合条件的,将按规定报送至省人社厅批准病退。(湖北省宜城市人社局 陈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