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级城乡居保文件精神,黟县开展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终止人员中央基础养老金补发工作,对2014年7月1日后因死亡或出国定居等原因终止城乡居保关系的领取待遇人员,一次性补发其自2014年7月起至终止当月累计增加的中央基础养老金。
为做好这次补发工作,该县城乡居保中心严按政策规定,核对信息数据,准确掌握调标对象,并迅速部署到各乡镇,要求各乡镇及时通知终止人员家属提供相关资料到村、社区办理补发申领手续,通过乡镇事务所和县城乡居保中心一一核查确保补发人员不错不漏、准确无误。
截止目前,该县已率先完成所有城乡居保关系终止人员中央基础养老金的补发工作,共补发220人,合计金额11760元。(盛秋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