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工伤保险伤残及供养亲属人员的发放管理,杜绝冒领现象发生,瑞昌市医保局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加强工伤定期伤残对象年审工作。瑞昌市医保局将每年4—6月份定为伤残及供养亲属人员集中年审日期,对未及时年审人员,暂停待遇支付,其次采取灵活的年审方式。所有年审人员原则上集中在医保经办大厅年审;对年龄较大的,采取上门服务;对在外地人员,采取视屏对话方式。此项工作开展以来,给广大伤残人员、供养亲属人员带来了许多的便利,同时也得到他们的称赞,确保了伤残、供养亲属人员的津贴按时领到,又保障了工伤基金的不流失。到今年六月底共年审59人,暂停工伤待遇支付1人。(江西省瑞昌市医保局 王国选)
江西省瑞昌市医保局加强对伤残及供养亲属人员的年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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