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30岁按揭买了房子,在60岁退休的那一年终于还完了贷款,但为了养老,他在60岁的时候通过“反按揭”的方式,把房子卖给了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每个月给他一定的养老金,直至终老。
这就是实行“以房养老”模式后中国老人的人生轨迹。在国务院刚刚发布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金融机构要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而这种“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也就是很多国家流行的“倒按揭”的以房养老模式。比如你买房子的时候做一个按揭,交了首付,然后每个月还房贷。以房养老就是一种倒按揭,保险机构或者金融机构按照一个评估值,每个月给你一定的养老钱,养老送终,最后房子的产权归保险机构或者金融机构。这种模式在美国、日本、德国、加拿大都存在,但在任何一个国家,这样的模式只是一个补充的非主流的养老模式,也完全是出于老人和金融机构的自主选择,适合的人群非常少,也即“小众”的养老方式,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但笔者关注到,这一次“以房养老”提出后,却引发了民众对现有的养老体系的极大不信任和焦虑,这很显然是和政策的初衷背道而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