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兰州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改为每年1月1日至10月30日

2017-05-06 08:00:02 无忧保

兰州日报报道 (记者 赵万山)6月7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我市调整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时间,由全年办理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0月30日。

市人社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发文,对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工作从参保缴费时间、资料报送等方面作了调整和规范。参保缴费时间由全年办理调整为每年1月1日至10月30日办理;资料报送由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在参保缴费工作结束后,于当年11月15日前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情况表”及县区财政配套资金凭证报送市人社局、财政局。市财政局将在11月30日前下达市级财政补助资金,同时完成省级财政补助资金申请。

标签:   保险养老居民养老保险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