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调整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近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自2013年1月起,我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5%调整为33%,单位缴费比例提高8个百分点,个人缴费比例仍为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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